商务部和科技部拟将大模型、智能体与算力集群等人工智能底层能力纳入《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修订征求意见,并在正式目录公布前实施临时出口前登记管理。该措施强调管理的是底层技术转移而非所有面向海外的AI服务,最终影响取决于征求意见结果和后续正式文件的技术定义与阈值。
中国商务部、科技部10月16日发布公告,拟修订《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并在正式目录实施前,对相关技术实行出口前登记管理。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涉及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和光伏三个领域共40项技术,其中人工智能领域包括大模型、智能体、算力集群和信息处理相关的23项技术。
这项安排意味着,中国可能首次在技术出口目录中,以较为明确的方式覆盖大模型和智能体等人工智能底层能力。但截至目前,它仍是一次公开征求意见和临时登记安排,并不是已经生效的全面人工智能出口禁令。最终适用范围,还要以征求意见后的正式目录和配套文件为准。
公告提出了什么变化
根据商务部、科技部公告2026年第48号,此次拟增列的40项技术中,14项属于拟禁止出口技术,26项属于拟限制出口技术。商务部在同日发布的答记者问中举例称,拟禁止出口技术包括人工智能驱动的恶意代码生成与变异技术;拟限制出口技术包括人工智能辅助漏洞挖掘技术。
除人工智能外,生物医药部分涉及细胞和基因治疗、小核酸药以及病原微生物相关技术;光伏部分涉及多晶硅、硅片和电池制造技术,并包括承载相关技术的部分关键和核心设备。
公告的临时措施从10月16日发布之日起生效,一直持续到修订后的目录正式公布并实施。出口经营者在出口公告附件列出的技术前,需要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的技术贸易管理信息应用进行登记。
需要登记的情形包括向境外转让技术所有权,例如知识产权转让;授权境外使用境内技术;以及境内技术的所有权人或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境外主体。登记信息包括出口方和技术接收方信息、目的国家或地区、拟出口技术及用途,以及预计出口金额等。
管的是底层技术转移,而不是所有海外AI服务
此次政策最容易引发误读的地方,在于“人工智能技术出口”并不等于所有面向海外用户的人工智能服务都会被禁止。
商务部在答记者问中表示,判断某种“出海”形式是否属于技术出口管理范围,核心是看是否发生限制类技术从中国境内向境外的转移。若企业将限制类技术部署到海外本地环境,原则上属于技术出口管理范围;如果部署在企业自有海外云等风险相对可控的场景,可以适用自动许可等便利措施。
另一方面,企业利用限制类大模型向境外提供API调用、应用程序或网页交互、SaaS应用,以及本地端侧轻量化部署,按照答复内容,不属于大模型技术出口管理范围。公告还称,对已经通过开源、发表学术论文等方式进入公共领域的相关技术,不纳入此次管理范围。
这一区分将底层模型权重、源代码、关键算法和算力系统设计等技术转移,与通过云端提供模型能力的商业服务区分开来。彭博社的报道称,相关草案可能把达到特定性能门槛的模型权重和源代码纳入限制范围;但具体技术指标和分类仍应以公告附件及后续正式文件为准。
因此,现阶段更准确的理解是:中国正在建立一套针对人工智能底层能力跨境转移的管理框架,而不是要求中国公司停止向海外提供所有人工智能产品或服务。
北京如何解释这一政策
商务部称,目录修订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进行的常态化工作,不针对任何特定国家、地区或实体。官方给出的理由包括人工智能在敏感领域的应用增加,以及各主要经济体已经实施不同程度的出口管控。
对于人工智能,官方重点强调了两方面考虑。一方面,能够自主生成和变异恶意代码的技术可能被用于攻击关键基础设施、国防军工和政务系统,因此需要防范滥用和恶用。另一方面,政策也试图保留开源创新和国际合作空间。
商务部表示,人工智能技术开源、中国企业在境外自建自营算力中心、赴境外开展芯片流片制造、利用境外资源开展联合研发,以及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等情形,可以适用自动许可等便利措施。对于世界人工智能合作组织成员之间开展能力建设、技术共享和规则共建所需的技术出口,官方也表示将提供便利和支持。
商务部还强调,此次拟列管范围“精准有限”,多数技术会设置具体技术指标,利用相关技术制造的产品不在管理范围内;同时,目录将根据技术发展动态调整,过时或落后的技术可能被移出。
国际人工智能竞争进入双向管控阶段
这项公告发布之际,人工智能竞争已经从模型性能和芯片供应,扩展到模型权重、源代码、算力基础设施、专业工具链以及跨境部署方式。美国对先进芯片和相关设备实施出口限制后,人工智能技术的跨境流动越来越难以被视为单纯的商业问题。
中国此次把大模型、智能体和算力集群列入拟管理范围,反映出政策关注点正在从成品硬件延伸到软件和工程能力本身。对于拥有自主模型、芯片设计工具或大规模算力系统的企业而言,未来需要分别判断:出口的是产品、服务、模型调用能力,还是构成核心竞争力的底层技术。
与此同时,智能体正在带来新的治理问题。AIFlux此前报道的欧美银行监管机构审视Agentic AI显示,欧美监管者关注的是智能体能否越过原有授权、是否留下完整审计记录,以及在失控时能否快速关闭和恢复。中国公告关注的是相关底层技术是否被转移到境外,二者的法律工具不同,但都说明智能体能力已经进入国家安全、产业政策和跨境治理的交汇点。
企业接下来需要等待什么
本轮征求意见期限为2026年10月16日至11月15日。企业和行业组织可以就新增技术范围、具体指标、管控政策和便利措施提出意见。商务部表示,出口经营者应自行判断拟出口技术是否落入临时登记管理范围;已经开始但尚未完成的出口,也属于登记范围。
真正决定政策影响的,仍是后续文件中的技术定义和阈值。大模型的性能门槛如何设定,模型权重与源代码如何分类,开源发布后哪些部分仍可能被认定为受控技术,海外自有云部署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以及API或SaaS服务如何与底层技术转移区分,都可能成为企业合规实践中的关键问题。
在正式目录公布前,把这项公告概括为“中国已经全面禁止AI技术出口”并不准确。更稳妥的判断是,中国正在为大模型、智能体、算力集群等底层人工智能技术建立一套分级管理和临时登记机制,同时试图保留开源、云端服务和部分国际研发合作的空间。最终政策会在多大程度上改变中国AI企业的海外部署和技术授权,还取决于征求意见结果以及正式目录的具体文本。
来源: